110年臺北市全民運動盃定向越野錦標賽

2021-11-06
華中河濱公園
4,276
  • 報名時間
    2021-09-22 10:00:00
    2021-10-25 23:59:59
    或額滿為止

報名簡章

110年臺北市全民運動盃定向越野錦標賽報名簡章


一、活動目的:追尋健康、熱愛運動、挑戰自我,透過定向越野運動帶給大家全新的運動體驗, 進而達到全民運動的目的。
二、活動說明:使用標準定向地圖,進行一場短距離衝剌競賽,考驗選手在短時間内的爆發力加上讀圖及路線選擇的速度,精彩可期。
三、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四、主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定向越野協會
五、活動地點:華中河濱公園
六、競賽方式:短距離順點賽
七、報到地點:華中露營場
八、活動日期:110年11月6日(星期六)
九、參賽對象與組別:活動參賽組別條件如下

組別

人數

限制

賽制

指卡

號碼布

地圖

教學

完賽

證書

報名費

其它

M21E

(菁英男子組)

個人

無年齡限制

順點賽

1支

ˇ

ˇ


ˇ

400

2

W21E

(菁英女子組)

個人

無年齡限制

順點賽

1支

ˇ

ˇ


ˇ

400

M21

(公開男子組)

個人

無年齡限制

順點賽

1支

ˇ

ˇ


ˇ

400

W21

(公開女子組)

個人

無年齡限制

順點賽

1支

ˇ

ˇ


ˇ

400

M18

(高中男子組)

個人

就讀高中

學生

(2003/08/01~2006/07/31出生者)

順點賽

1支

ˇ

ˇ


ˇ

400

W18

(高中女子組)

個人

就讀高中

學生

(2003/08/01~2006/07/31出生者)

順點賽

1支

ˇ

ˇ


ˇ

400

M15

(國中男子組)

個人

就讀國中

學生

(2006/08/01~2009/07/31出生者)

順點賽

1支

ˇ

ˇ


ˇ

400

W15

(國中女子組)

個人

就讀國中

學生

(2006/08/01~2009/07/31出生者)

順點賽

1支

ˇ

ˇ


ˇ

400

M12

(國小男子組)

個人

就讀國小

學生

(2009/08/01~2015/07/31出生者)

順點賽

1支

ˇ

ˇ


ˇ

400

W12

(國小女子組)

個人

就讀國小

學生

(2009/08/01~2015/07/31出生者)

順點賽

1支

ˇ

ˇ


ˇ

400

體驗組

2人

無年齡與性別限制

順點賽

1組

1支

ˇ

ˇ

ˇ

ˇ

500

(組)

家庭組

2~3人

需至少有1名10歲以下孩童

順點賽

1組

1支

ˇ

ˇ

ˇ

ˇ

500

(組)

*若各組報名人數不足5人(組), 將由主辦單位進行併組處理。

九、競賽使用電子指卡(電子計時系統)﹕
每組參賽者會派發一支定向越野專用電子指卡,所有電子指卡會事先登入參賽者的姓名,需謹慎保管至活動結束後交還,如有遺失每一個指卡以NT3000元整賠償。

十、報名資訊:
(一) 報名方式:至「筆記報名網」進行報名,有任何問題,請以MAIL傳送至 tpe.orienteering@gmail.com
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二)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0年10月20日(星期三) 24:00截止。
早鳥優惠:即日起至1012(星期一) 21:00截止, 個人組350/人,體驗及家庭組400/組。
(三) 報名後如因故未能參與,所繳款項扣除行政相關費用每人100元(或每組200元)後退還餘款。欲修改報名資料或辦理退費人士,需於110年10月12日前來電告知本會,愈期不受理;10月12日後之報名者不受理更改及退費。
(四) 本次比賽不接受現場報名,請各組選手提早報名。


十一、比賽期間,如有下雨,比賽仍照常舉行。除非有雷擊之可能與暴雨之發生,比賽將由主辦方決定是否暫停或者延期舉行。

十二、活動流程

時  間

內  容

地  點

08:30-09:20

各組別報到領取物資

(體驗組、家庭組請於9:00前報到)

華中露營場

09:00-09:20

體驗組、家庭組教學

華中河濱公園

09:20-09:30

活動開場,競賽規則說明

華中河濱公園

09:31-11:30

競賽時間,順點賽間隔出發

華中河濱公園

11:30-11:50

公告成績,領取完賽證明

華中露營場

11:50-12:30

頒獎

華中露營場

  • *** 活動行程若有修正將於二號公告修正。

十三、活動獎勵  各組:前六名頒發獎狀,前三名頒發獎牌。

十四、活動爭議申訴
(一)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所有問題,各單位應於該項比賽後15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指導教練簽章,並繳交保證金6000元,向大會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由大會沒收。
(二)申訴以大會仲裁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十五、性騷擾申訴管道
對他人性騷擾者,若觸犯刑法,將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如遭遇性騷擾事件,可撥打113保護專線尋求協助,或撥打110向事件發生地警察機關報案。

十六、因應疫情管制措施請選手遵守防疫規定, 並於報到時配合量測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