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馬組(21km) 、挑戰組(12km)
財政部為鼓勵民眾消費索取統一發票與公股事業金融機構投入公益及宣導112年1月1日施行的國民法官制度,特舉辦「統一發票盃暨國民法官新制路跑活動」,藉此匯聚人潮,推廣雲端發票、行動支付及國民法官制度,並為鼓勵民眾踴躍捐發票作公益,每人只要捐贈3張統一發票,即可報名休閒組(3Km);或是繳交200元報名參加挑戰組(12Km),繳交400元報名參加半馬組(21Km),凡報名成功者,活動當天還能獲得大會提供之精美紀念品及參加抽獎活動,所募集發票將全數捐贈社福團體。
(主辦單位將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辦理,並於網站公告最新消息,造成不便,敬請多加體諒)。
二、主辦單位:財政部、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承辦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合作金庫銀行。
四、協辦單位:司法院、臺南市政府、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第一金控、兆豐金控、華南金控、臺灣企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五、活動時間:111年12月4日(星期日)上午4時至10時。
六、活動地點: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西側廣場及西拉雅廣場。
七、競賽項目:
比賽項目
半馬組(21km)
挑戰組(12km)
報名費用
新臺幣400元
新臺幣200元
- 採拋棄式晶片,不收晶片押金
- 選手物資郵寄費用另外計算,依照團體人數計算。
報名日期及方式
- 網路報名:111年10月31日(一)12:00起至111年11月10日(四)23:59,或額滿為止。
- 活動當日不提供現場報名。
人數限制
6,000人
6,000人
報名資格
全體國民及外籍人士皆可參加,以下人員請勿報名參加: - 孕婦或患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疾病者。
- 半馬組(21km)參賽年齡限制須滿18歲。
- 挑戰組(12km)參賽年齡限制為民國103年(含)以前出生者,其餘選手請參加休閒組。
- 顧及青少年安全,挑戰組(12Km),未滿18歲須於報名時,確認家長同意並提供相關資料。
郵寄配送
一律採郵寄報到。
111年11月14日(一)至11月25日(五)配送。集合地點
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西側廣場及西拉雅廣場
限時
3小時30分鐘
2小時
起跑時間
上午05:30
上午05:50
備註
八、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時,請確實填寫相關基本資料,避免誤發各項相關報名資訊。
2.報名時,請詳加評估自身實力,完成報名手續並繳完費用之選手,不論任何理由,不得要求更換人名、參賽項目,亦不得因無法參賽轉讓該報名資格。
3.因配合交通管制限時,請選手考量自己身體狀況及長跑實力,報名不同距離組別;若已達關門時間請配合工作人員疏導或是乘坐大會收隊車離開賽道。
九、繳費方式
1.報名網址:請於活動官網 https://www.2022mofrun.com.tw 點選「我要報名」,選擇半馬組(21km)或挑戰組(12km)報名頁面,填寫相關資料完成報名後,可選擇7-11 ibon系統繳費或信用卡系統繳費。
2.Ibon系統繳費流程為:憑ibon代號至全台7-11超商門市→ibon機器螢幕首頁→點選【代碼輸入】→請輸入表格內的繳款代碼→確認繳費項目→點選【確認,列印繳費單】→持繳費單到超商櫃檯繳費(提醒您,ibon繳費需自付兩萬元以下每筆NT$30元手續費)。
3.信用卡繳費流程:送出訂單後,網頁會自動跳轉至付款頁面,輸入信用卡卡號及有效期限後繳費。若報名後欲再繳費,請於筆記報名網頁面左邊點選「報名查詢與修改」按鈕,輸入領隊身分證字號及生日,進入訂單頁面按「開始付款」按鈕繳費,避免訂單逾期權益受損。(提醒您,刷卡需自行負擔3%資訊處理費)。
4.若未於各項繳費方式期限內繳費完畢,系統將自動視同訂單逾期繳費放棄資格,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如要補繳可自行至筆記報名網頁面左邊點選「報名查詢與修改」網頁進行延長繳費(註:名額一旦額滿或報名截止,將無法重送訂單,請報名之選手盡快完成繳費)。
5.完成報名手續並繳完費用之選手,即可自行上網查詢是否完成繳費狀態以確認報名成功。
6.網路報名繳費相關問題,請寄電子郵件至irunner@biji.co,或於上班時間電洽0910-581659 (週一至週五09:00-18:00)。
7.賽事相關諮詢,請寄電子郵件至opcc6161@gmail.com,或於上班時間電洽04-27066161(週一至週五09:00-18:00)
十、競賽路線
(一)半馬組(21km)路線規劃:
南島路→左轉建平路→接新樂路→接新平路→右轉中華西路→右轉清水路→左轉安平港聯外道路→折返→接新港路→接漁光路→右轉健康路→左轉光洲路→右轉永華路→左轉建平路→終點。
(二)挑戰組(12km)路線規劃:
南島路→左轉建平路→接新樂路→接新平路→右轉中華西路→右轉清水路→右轉安平港聯外道路→接新港路→右轉新信路→左轉新樂路→左轉建平路→終點。
十一、報到方式
1.半馬組及挑戰組選手採郵寄報到方式,選手物資統一由物流公司配送,限寄臺灣境內,包裹將於111年11月14日(一)至11月25日(五)間寄出,請務必填寫正確的郵寄地址,以免包裹無法寄達;恕不接受郵政信箱。
2.配送費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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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到選手物資,代表已領取參賽物品及完成報到手續,請於111年12月4日活動當天自行前往活動會場集合,活動當日無須現場報到,裁判有權終止無號碼布選手進行比賽。
十二、半馬組、挑戰組事先配送物資如下說明
事先配送物資 | 號碼布(含摸彩券、拋棄式晶片-已黏貼號碼布背面)、別針 |
十三、活動當日選手憑號碼布兌換完跑禮,每人限領1份,恕不接受代領。
參賽組別/完跑禮項目 | 瓶水 | 餅乾 | 完跑袋 | 口罩 | 電子 成績證明 | 涼感巾 | 運動毛巾 | 十穀寶 | 波蘿麵包 | 完賽 獎牌 |
半馬組 | ○ | ○ | ○ | ○ | ○ | ○ | ○ | ○ | ○ | ○ |
挑戰組 | ○ | ○ | ○ | ○ | ○ | ○ | ○ | X | X | X |
1.保管時間:111年12月4日上午04:00至上午10:00。若超過時間未領取,寄物品將列為遺失物處理。
2.寄物方式:憑號碼布寄物,請選手於寄物前將物品打包完整後,將寄物袋交予工作人員,並出示號碼布讓工作人員黏上寄物貼紙。
3.領物方式:請至原寄物處出示號碼布領取。
4.禁止寄放物品:禁止寄放容易打翻或髒汙的飲料及食物、活體動物(如:狗、貓)、危險物品(如:打火機、爆竹等)及貴重物品。
5.本活動僅提供臨時寄物功能,請勿寄放貴重物品。
十五、選手分組
1.半馬組(21km)選手依性別、年齡分組。
男子組 | 年齡 | 女子組 | 年齡 |
男甲組 | 民國51年以前 | 女甲組 | 民國51年以前 |
男乙組 | 民國52-61年 | 女乙組 | 民國52-61年 |
男丙組 | 民國62-71年 | 女丙組 | 民國62-71年 |
男丁組 | 民國72-81年 | 女丁組 | 民國72-81年 |
男戊組 | 民國82-93年 | 女戊組 | 民國82-93年 |
【備註】半馬組須滿18歲,方可參加。 |
男子組 | 年齡 | 女子組 | 年齡 |
男A組 | 民國51年以前 | 女A組 | 民國51年以前 |
男B組 | 民國52-61年 | 女B組 | 民國52-61年 |
男C組 | 民國62-71年 | 女C組 | 民國62-71年 |
男D組 | 民國72-81年 | 女D組 | 民國72-81年 |
男E組 | 民國82-91年 | 女E組 | 民國82-91年 |
男F組 | 民國92-103年 | 女F組 | 民國92-103年 |
【備註】參賽年齡限制為民國103年(含)以前出生者,其餘選手請參加休閒組。 |
十六、獎勵辦法
1.依男、女總名次頒發獎盃及獎金,總名次錄取者不再列入分組名次計算,並於領獎時填寫相關資料。
2.頒發獎金如下說明:
(一)總名次:半馬組、挑戰組男、女子組各錄取前5名。
(二)分組名次:半馬組、挑戰組男、女子組各分組錄取前5名。(各分組人數未達50人,則錄取前3名)
(三)半馬組(21km)各組頒發獎金如下:
總名次 | 男/女子組獎金 | 分組名次 | 男/女子組獎金 |
第一名 | NT$ 18,000元 | 第一名 | NT$ 5,000元 |
第二名 | NT$ 13,000元 | 第二名 | NT$ 4,000元 |
第三名 | NT$ 10,000元 | 第三名 | NT$ 3,000元 |
第四名 | NT$ 8,000元 | 第四名 | NT$ 2,000元 |
第五名 | NT$ 6,000元 | 第五名 | NT$ 1,000元 |
- 挑戰組(12km)各組頒發獎金如下:
總名次 | 男/女子組獎金 | 分組名次 | 男/女子組獎金 |
第一名 | NT$ 8,000元 | 第一名 | NT$ 3,000元 |
第二名 | NT$ 7,000元 | 第二名 | NT$ 2,500元 |
第三名 | NT$ 6,000元 | 第三名 | NT$ 2,000元 |
第四名 | NT$ 5,000元 | 第四名 | NT$ 1,500元 |
第五名 | NT$ 4,000元 | 第五名 | NT$ 1,000元 |
3.得獎者請於領獎時附身分證影本,非本國籍人士,須繳納護照影本,凡得獎者之獎金超過新臺幣20,010元以上之國內選手須依稅法負擔10%之所得稅;外籍人士依稅法無論金額皆須負擔20%所得稅。
4.各組得獎者限比賽當日上午10:00前領取獎盃及獎金,逾期視同棄權。
5.於規定時間內完賽者,可掃描號碼布成績查詢QR code下載電子成績證明。若成績有問題則請於活動當日111年12月4日10:00前至成績問題處理區確認,當日如未提出異議恕不處理。
6.選手憑號碼布兌換完跑紀念品,每人限領1份,恕不接受代領。
十七、接駁車規劃
1.本次活動規劃免費大會接駁車服務,選手可搭乘大會接駁車前往活動會場。
2.欲搭乘接駁車選手,請於報名時登記,共計2個發車時間,登記額滿為止,活動前將寄發搭乘簡訊通知,須出示搭乘簡訊方上車。
3.若於報名時未登記者,現場不提供臨時搭乘服務。
去/回程 | 上車地點 | 車程時間 | 發車時間(暫定) |
去程 | 台南火車站 | 約15-30分鐘 | 提供給21K/12K選手搭乘 提供給3K選手搭乘 上午05:40、06:20 |
回程 | 活動會場 | 約15-30分鐘 | 上午09:00、09:40、10:20 |
十八、晶片計時系統
1.本賽事半馬組、挑戰組使用拋棄式晶片,請詳閱晶片佩戴說明,如因個人操作不當造成無成績者,大會一概不負責。
2.請小心保管晶片號碼布及摸彩券,遺失恕不再補發。無晶片號碼布者將喪失參賽資格。
3.本賽事半馬組及挑戰組將派發一枚計時晶片(晶片已黏貼在號碼布上,佩戴時請直接將號碼布別在衣服上即可,請勿將晶片撕取或折損揉捏),此計時晶片為拋棄式,無須退還晶片及保證金。
4.依據國際田徑規則165.24條規定,選手起跑時間為鳴槍時間,大會將依據鳴槍起跑時間開始計算,並依據此時間紀錄做為選手名次成績統計之判定。
5.半馬組/挑戰組採晶片計時,參加比賽選手請提前半小時到場,出發時必須經過晶片感應區,否則成績不予承認。競賽成績一律採大會時間(鳴槍)計算,大會依選手抵達終點之時間作為成績統計依據(選手自通過起點至終點的晶片時間會在成績證明上註明)。
6.賽道上設有檢查點(晶片感應地墊),選手必須從晶片感應地墊上方通過,若無起、終點與檢查點感應時間紀錄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請依出發時間出發,超過起跑時間10分鐘後,因安全因素大會有權限制其出發及不予計算成績。
7.請選手衡量自身實力,切勿爭先恐後。選手跑回終點時,大會依照晶片紀錄計時,惟頒獎及排名依大會時間計算。請選手發揮運動家精神,禮讓實力佳的選手優先出發;領獎時請攜帶身分證以備查。
8.選手可利用號碼布上的成績查詢QR code快速查詢成績,亦可將成績證明下載儲存方便日後使用。
9.晶片號碼布佩戴說明:選手請將晶片號碼布以別針四角固定於胸前或腹部前。請勿別於左右兩側或背後,以免影響晶片計時成績。
十九、犯規罰則與申訴
(一)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1.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合者。
2.代跑者與被代跑者,請勿以任何理由轉讓號碼布於非報名之本人參加比賽,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長宣布成績無效外,另於網路上公布代跑者與被代跑者姓名。
3.未將號碼布以別針別於胸前。
4.重製 / 複製號碼布者。
5.活動當日無本次賽事號碼布者請勿進入賽道。
6.本賽事使用拋棄式計時晶片,請依規定將號碼布配戴胸前,若無起、終點與檢查點感應時間紀錄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
7.佩戴2個或2個以上晶片者,即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
8.不遵守裁判引導者。
9.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獲利者(如搭車、扶持等)。
10.嚴禁於比賽路線中攜帶寵物,推行娃娃車,滑行直排輪、滑板、滑板車、腳踏車。
11.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等)。
(二)申訴
1.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比賽規則有同等異議之證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2.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之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布10分鐘內向大會提出相關證明,同時繳交保證金新臺幣3,000元(由裁判簽收並發給收執聯)。所有申訴以裁判組之判決為終決。若經判決認為無理由,則沒收其保證金,作為大會賽事基金。
二十、注意事項
(一)安全事項
1.安全第一,請考量自身體能,可於限制時間內完成者,再報名不同距離組別。
2.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3.參加本次活動者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又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史者請勿參加。若因隱瞞病情而發生任何意外事件,概由選手自行負責。
4.參賽選手無法於規定時間內跑完全程,中途必須搭乘大會收隊車(以受傷不適者優先)或是引導離開賽道返回終點。
5.比賽在市區進行,選手必須注意過往車輛與行人,以確保自身安全。
6.路線上之橫向路口將視交通流量彈性開放橫向車輛,請參賽者經過路口時務必聽從工作人員與交通警員的指引。
7.各補給站設有垃圾桶,請將用過之杯子投入垃圾桶,以維護環境清潔及選手安全。
8.比賽前如遇颱風等人力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議。
9.本活動提供無障礙廁所,請多加利用。
10.空氣品質指標(AQI)達151-200(紅色警戒)以上時,選手須配戴口罩,並提高戒護,空氣品質指標(AQI)達200(紫色警戒)以上時,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比賽,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
(二)摸彩活動
1.摸彩券請於活動當日上午08:00前投入摸彩箱。
2.凡摸彩中獎者,請於活動當日上午10:00前出示中獎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至摸彩品領取區領取獎項,若未於時間內領取,視同放棄領獎權益。
3.各中獎獎品,將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免)繳事宜,市價超過新臺幣20,010元獎品,本國人扣繳10%、外國人扣繳20%,得獎獎品以現場實物為準。
4.「特別獎」及「頭獎」皆須憑號碼布親自至舞台上領獎,若唱名三次未到,視同放棄,則該獎項重抽。
二十一、退費說明
(一)活動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無法舉行者,主辦單位得另訂活動日或酌收手續費及行政費後,退還報名費。
1.主辦單位未提供物資者:扣除報名費總額30%手續費。
2.主辦單位已提供物資者:扣除報名費總額50%手續費。
3.另定活動日期者,參與者無參與意願,應於受通知之7日申請退費;逾7日申請者,主辦單位得不受理申請。
(二)活動因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無法舉行者,主辦單位應另定活動日;參與者無參與意願及申請退費者。
1.應於受通知後二十日內申請退費,主辦單位應全額退費。
2.受通知逾二十日申請退費者,得酌收報名費總額10%手續費。
(三)已完成報名並繳費之選手,如欲申請退費,煩請詳閱以下內容說明,並至退費申請專區填寫相關資料:
申請 時間 | 第一階段 | 特殊階段 | ||
報名起~111/11/13 | 111/11/14~111/12/4 | |||
組別 | 半馬組 | 挑戰組 | 半馬組 | 挑戰組 |
退費 項目 | 報名費+郵寄費 | (報名費)*50% | ||
手續費 | 每人扣100元 | |||
退費 相關 注意 事項 | 團體訂單: 部分選手退費 (因其他團員需要寄送物資,故郵寄費不予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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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 時間 | 統一於活動結束後二周內進行退款 | |||
申請 方式 | 請至退費申請專區填寫申請表,依填表送出時間作為退費時間之判定。 |
二十二、公共意外責任險
(一)注意事項:
請各位選手們視當日狀況量力而為,活動前一日應有充足的睡眠及於當日跑步前2個鐘頭吃早餐。由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有關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伍佰萬元之公共意外責任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二)承保範圍
1.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A.被保險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B.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2.特別不保事項:
A.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B.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
3.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4.選手如遇與跟第2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二十三、參賽聲明與活動切結說明
本人已詳細閱讀過本活動之競賽規程,且同意亦保證遵守大會於競賽規程中所約定之事項,保證本人身心健康,亦了解路跑比賽所需承受之風險,志願參加比賽方開始報名,競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本人或家屬願意承擔比賽期間所發生之個人意外風險責任,亦同意對於非主辦方所造成的傷害、死亡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損失放棄向主辦單位提出任何形式的賠償索求,一切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亦明白此項比賽的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或展出與販售及登出於相關網站上,本人同意主辦或被主辦單位授權之單位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及寄送相關路跑活動訊息或使用本人或肖像及成績於宣傳活動上,且保證提供有效的身分證和資料用於核實本人身分,對以上論述予以確認並願意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一經報名後將不得以任何理由質疑競賽內容所列之事項。選手如曾經有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痛、胸悶),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家族心臟病、糖尿病史等皆屬心肌梗塞高危險群,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勿勉強參賽或請醫師評估參賽風險及先接受心電圖檢測並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報名時請確認具有能力在限時內完賽,已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或參賽項目,亦不得因無法參賽轉讓該報名資格。未完成報名者將不具參賽資格,嚴禁陪跑。
二十四、個資條款說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基於與「○七二政令宣導」及辦理財政部111年統一發票盃暨國民法官新制路跑活動特定目的之合理關聯範圍內委託創意實踐家企業有限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生日、聯絡電話、電子信箱、地址、緊急聯絡人姓名、緊急聯絡人電話、緊急聯絡人關係等),以利於中華民國境內及保有您填具資料之期間內,作為辦理競技、競賽獎金所得扣繳及相關活動聯繫之用,您所填具個人資料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將依主管機關規定年限保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報名參賽者得向南區國稅局聯絡窗口(06-2223111分機1003),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個人資料請求製給複製本、提供查詢閱覽、請求補充或更正,以及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惟報名參賽者若請求停止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就其得獎及受領獎項權益受損應自負責任。報名表內各欄位填寫之資料如有錯誤、缺漏或有假冒情事,創意實踐家企業有限公司得取消參賽資格或為必要處置,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十五、防疫事項說明
為防止大型活動造成參與者的疫情群聚感染,大會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大型活動相關規定」,進行防疫措施規劃與滾動式調整,以現場執行為主。
(一)會場防疫措施
1.活動前將於活動官方網站、活動報名頁面、粉絲專頁等管道提醒參加選手及工作人員自行佩戴口罩前往活動會場,以及活動當日相關疫措施說明。
2.活動會場設置一處體溫檢查站,選手可自行至檢查站量測體溫。
3.參加選手僅能在起跑後可暫時脫下口罩;起跑前在會場集結和完賽後回到會場後,皆必須佩戴口罩。
4.活動會場將提供酒精消毒液供民眾清潔使用。
(二)工作人員防疫流程
1.賽前將發給賽事相關工作人員賽事防疫資訊,並加強相關教育訓練。
2.活動當日須全程佩戴口罩並進行實聯制登記,進行體溫檢測,手部酒精消毒後方可進入會場。
(三)沿線賽道防疫措施
1.賽道補給站皆備有酒精供選手消毒使用。
2.補給站工作人員配戴口罩及塑膠手套服務。
3.使用有「外包裝」的補給品,不會直接暴露於空氣中。
4.補給桌的距離拉長,增加空間距離。
二十六、選手一旦報名,視為同意本競賽規程所有規定。
二十七、相關事宜: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