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12年統一發票盃路跑活動 半馬組(21km)、挑戰組(10km)

2023-10-29
臺中中央公園
168,839
本賽事適用青春動滋券扣抵報名費
  • 報名時間
    2023-07-20 17:00:00
    2023-09-14 23:59:59
    或額滿為止

活動簡章-半馬組(21km)、挑戰組(10km)


財政部112年統一發票盃路跑活動
半馬組(21km)、挑戰組(10km)
一、活動目的:
財政部為鼓勵民眾消費索取統一發票與公股事業金融機構投入公益,特舉辦「統一發票盃路跑活動」,藉此匯聚人潮,推廣雲端發票、行動支付,並為鼓勵民眾踴躍捐發票作公益,每人只要捐贈統一發票(依報名方式,捐贈其發票之數量),即可報名參加休閒組(3km);或是繳交新臺幣(下同)200元報名參加挑戰組(10km),繳交400元報名參加半馬組(21km),凡報名成功者,活動當日還能獲得承辦單位提供之完跑禮及參加抽獎活動,所募集發票將全數捐贈社福團體。
二、主辦單位:財政部、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承辦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四、協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五、活動時間:112年10月29日(星期日)上午4時至10時。
六、活動地點:臺中中央公園及中央球場。
七、競賽項目:   
比賽
項目
半馬組(21km)挑戰組(10km)
報名
費用
400元200元
  1. 採回收式冠軍晶片計時,報名費不含晶片保證金,需另支付晶片保證金100元,保證金將於活動當日歸還晶片時退還。
  2. 選手物資郵寄費用另外計算,依照報名人數計算。
報名
日期

方式
  1. 網路報名:民國112年7月20日(四)17:00起至112年9月7日(四)23:59,或額滿為止。
  2. 活動當日不提供現場報名。
人數
限制
3,000名3,000名
報名
資格
全體國民及外籍人士皆可參加,以下人員請勿報名參加:
  1. 孕婦或患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疾病者。
  2. 半馬組(21km)參賽年齡限制須滿18歲。
  3. 顧及青少年安全,挑戰組(10km)參賽年齡限制為民國104年(含)以前出生者,未滿18歲者須於報名時確認家長同意並提供相關資料,其餘選手請參加休閒組(3km)。
郵寄
配送
一律採郵寄報到。
112年10月9日(一)至10月20日(五)配送。
集合
地點
臺中中央球場
限時3小時30分鐘2小時
起跑
時間
上午05:30上午05:50
八、報名注意事項:
(一) 報名時,請確實填寫相關基本資料,避免誤發各項相關報名資訊。
(二) 報名時,請詳加評估自身實力,完成報名手續並繳完費用之選手,不論任何理由,不得要求更換人名、參賽項目,亦不得因無法參賽轉讓該報名資格。
(三) 因配合交通管制限時,請選手考量自己身體狀況及長跑實力,報名不同距離組別;若已達關門時間請配合工作人員疏導或是乘坐大會收隊車離開賽道。
九、繳費方式
(一) 報名網址:請於活動官網https://www.2023mofrun.com.tw點選「我要報名」,選擇半馬組(21km)或挑戰組(10km)報名頁面,填寫相關資料完成報名後,可選擇7-11 ibon系統繳費或信用卡系統繳費。
(二) ibon系統繳費流程為:憑ibon代號至全臺7-11超商門市→ibon機器螢幕首頁→點選【代碼輸入】→請輸入表格內的繳款代碼→確認繳費項目→點選【確認,列印繳費單】→持繳費單到超商櫃檯繳費(提醒您:透過ibon繳費限單筆2萬元以下,且需自付每筆30元手續費)。
(三) 信用卡繳費流程:送出訂單後,網頁會自動跳轉至付款頁面,輸入信用卡卡號及有效期限後繳費。若報名後欲再繳費,請於筆記報名網頁面左邊點選「報名查詢與修改」按鈕,輸入領隊身分證統一編號及生日,進入訂單頁面點選「開始付款」進行繳費。
(四) 若未於各項繳費方式期限內繳費完畢,系統將自動視同訂單逾期繳費放棄資格,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加資格,如要補繳可自行至筆記報名網頁面左邊點選「報名查詢與修改」按鈕,進行延長繳費(註:名額一旦額滿或報名截止,將無法重送訂單,請報名之選手儘快完成繳費,避免訂單逾期致權益受損)。
(五) 完成報名手續並繳完費用之選手,即可自行上網查詢是否完成繳費,以確認報名成功。
(六) 網路報名繳費相關問題,請寄電子郵件至irunner@biji.co,或於上班時間電洽0905-866599 (週一至週五09:00至18:00)。
(七) 賽事相關諮詢,請寄電子郵件至opcc6161@gmail.com,或於上班時間電洽04-27066161(週一至週五09:00至18:00)
十、競賽路線
(一)半馬組(21km)路線規劃:
中央球場(起點)➔直走凱旋七路➔右轉凱旋八街➔左轉凱旋路➔右轉僑大八街➔右轉經貿五路➔左轉中科路➔科湳愛琴橋➔中科路➔右轉科雅西路➔左轉科雅六路➔右轉雅潭神自行車道(行經大雅中科公園、戰車公園、六寶公園)➔六寶公園附近(折返)➔左轉科雅六路➔右轉科雅西路➔左轉中科路➔科湳愛琴橋➔中科路➔中央公園(終點)

(二)挑戰組(10km)路線規劃:
中央球場(起點)➔直走凱旋七路➔右轉凱旋八街➔左轉凱旋路➔右轉僑大八街➔右轉經貿五路➔左轉中科路➔科湳愛琴橋➔中科路➔右轉筏堤東街➔左轉中山一路➔左轉筏堤西街➔左轉西林巷➔左轉筏堤東街➔右轉中科路➔科湳愛琴橋➔中科路➔中央公園(終點)
十一、報到方式
(一) 半馬組及挑戰組選手採郵寄報到方式,選手物資統一由物流公司配送,限寄臺灣境內,包裹將於112年10月9日(一)至112年10月20日(五)間寄出,請務必填寫正確的郵寄地址,以免包裹無法寄達;恕不接受郵政信箱。
(二) 配送費用如下:
報名人數1人2人3-5人6-10人11-30人31-80人81人以上
配送費用100元150元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
(四) 寄送物品僅限臺灣境內,海外離島(如:澎湖、綠島、金門、馬祖等)寄送,郵寄費用另加收150元;國外跑者於活動當日一律到大會服務臺領取物資,並酌收每筆訂單物資處理費100元。
(五) 收到選手物資,代表已領取參賽物品及完成報到手續,請於112年10月29日活動當日自行前往活動會場集合,無須進行報到程序,並將號碼布別於胸前,無號碼布者,裁判有權終止選手進行比賽。
  • 十二、半馬組、挑戰組事先配送物資如下說明
事先配送物資號碼布(含摸彩券)、回收式冠軍晶片、別針
  • 十三、活動當日選手憑號碼布兌換完跑禮,每人限領1份,恕不接受代領。
參賽組別/
完跑禮項目
瓶水餅乾完跑
提袋
運動
毛巾
電子
成績
證明
餐點完賽
獎牌
半馬組
挑戰組XX
 十四、衣物保管(僅提供半馬組與挑戰組寄物)
(一) 保管時間:112年10月29日上午04:00至10:00。若超過時間未領取,寄物品將列為遺失物處理。
(二) 寄物方式:憑號碼布寄物,請選手於寄物前將物品打包完整後,將寄物袋交予工作人員,並出示號碼布讓工作人員黏上寄物貼紙。
(三) 領物方式:請至原寄物處出示號碼布領取。
(四) 禁止寄放物品:禁止寄放容易打翻或髒汙的飲料與食物、活體動物(如:狗、貓)、危險物品(如:打火機、爆竹等)及貴重物品。
(五) 本活動僅提供臨時寄物功能,請勿寄放貴重物品。
十五、選手分組
(一) 半馬組(21km)選手依性別、年齡分組。
男子組年齡女子組年齡
男甲組民國52年以前女甲組民國52年以前
男乙組民國53-62年女乙組民國53-62年
男丙組民國63-72年女丙組民國63-72年
男丁組民國73-82年女丁組民國73-82年
男戊組民國83-94年女戊組民國83-94年
【備註】半馬組須滿18歲,方可參加。
(二) 挑戰組(10km)選手依性別、年齡分組。
男子組年齡女子組年齡
男A組民國52年以前女A組民國52年以前
男B組民國53-62年女B組民國53-62年
男C組民國63-72年女C組民國63-72年
男D組民國73-82年女D組民國73-82年
男E組民國83-92年女E組民國83-92年
男F組民國93-104年女F組民國93-104年
【備註】參賽年齡限制為民國104年(含)以前出生者,其餘選手請參加休閒組。
十六、獎勵辦法
(一) 依男、女總名次頒發獎盃及獎金,總名次錄取者不再列入分組名次計算,並於領獎時填寫相關資料。
1. 頒發獎金如下:
(1)總名次:半馬組、挑戰組之男、女子組各錄取前5名。
(2)分組名次:半馬組、挑戰組之男、女子組各分組錄取前5名(各分組人數未達50人,則錄取前3名)。
(3)半馬組(21km)各組頒發獎金如下:
總名次男/女子組獎金分組名次男/女子組獎金
第一名18,000元第一名5,000元
第二名13,000元第二名4,000元
第三名10,000元第三名3,000元
第四名8,000元第四名2,000元
第五名6,000元第五名1,000元
(4)挑戰組(10km)各組頒發獎金如下:
總名次男/女子組獎金分組名次男/女子組獎金
第一名8,000元第一名3,000元
第二名7,000元第二名2,500元
第三名6,000元第三名2,000元
第四名5,000元第四名1,500元
第五名4,000元第五名1,000元
(二) 得獎者請於領獎時檢附身分證影本,非本國籍人士,須繳交護照影本,凡得獎者之獎金超過20,000元(即20,001元以上)之國內選手須辦理扣繳並繳納10%之所得稅;外籍人士無論金額依法皆須負擔20%所得稅。
(三) 各組得獎者限比賽當日上午10:00前領取獎盃及獎金,逾期視同棄權。
(四) 於規定時間內完賽者,可掃描號碼布上QR-Code查詢成績及下載電子成績證明。若成績有問題則請於活動當日上午10:00前至成績問題處理區確認,當日如未提出異議恕不處理。
(五) 選手憑號碼布兌換完跑禮,每人限領1份,恕不接受代領。
十七、接駁車服務
(一) 本次活動規劃接駁車服務,選手可搭乘承辦單位接駁車前往活動會場。
(二) 欲搭乘接駁車選手,請於報名時登記,需加價購來回車資100元,登記額滿為止。
(三) 活動前將寄發搭乘通知簡訊,須出示搭乘簡訊方可上車。
(四) 若於報名時未登記者,現場不提供臨時搭乘服務。
去/回程出發及抵達地點車程時間發車時間
去程臺中火車站➞活動會場約40分鐘上午04:15發車
回程活動會場➞臺中火車站約40分鐘上午09:00至10:10發車
(車滿即發車)
  • 十八、晶片計時系統
(一) 本賽事半馬組(21km)及挑戰組(10km)使用回收式冠軍晶片計時,請詳閱晶片配戴說明,如因個人操作不當造成無成績者,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二) 請小心保管晶片及號碼布,遺失恕不再補發。無晶片及號碼布者將喪失參賽資格。
(三) 本賽事半馬組(21km)及挑戰組(10km)皆配發一枚計時晶片,此計時晶片為回收式,選手於報名時繳交100元晶片保證金,於活動當日比賽結束後交還晶片時退還保證金,若活動當日未能於10:00前交回晶片者,可於日後使用冠軍晶片之其他賽事退還押金。
(四) 依據國際田徑規則165.24條規定,選手起跑時間為鳴槍時間,承辦單位將依據鳴槍起跑時間開始計算,並依據此時間紀錄作為選手成績統計及排名之判定。
(五) 半馬組(21km)及挑戰組(10km)採晶片計時,參加比賽選手請提前半小時到場,出發時必須經過晶片感應區,否則成績不予承認。競賽成績一律採承辦單位時間(鳴槍)計算,依選手抵達終點之時間作為成績統計依據(選手自通過起點至終點的晶片時間會在成績證明上註明)。
(六) 賽道上設有檢查點(晶片感應地墊),選手必須從晶片感應地墊上方通過,若無從起、終點與檢查點感應時間紀錄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請依起跑時間出發,超過起跑時間10分鐘後,因安全因素承辦單位有權限制其出發及不予計算成績。
(七) 請選手衡量自身實力,切勿爭先恐後。選手跑回終點時,承辦單位依照晶片紀錄計時,惟頒獎及排名仍依鳴槍時間為準。請選手發揮運動家精神,禮讓實力佳的選手優先出發。
(八) 參賽選手可掃描號碼布上QR-Code查詢成績,快速找到成績紀錄,亦可將成績證明下載及儲存,方便日後使用。
(九) 晶片配戴說明:選手請將計時晶片繫妥於運動跑鞋鞋帶前端上,請勿將晶片放置於腰帶或肩帶中,以免晶片感應不良而影響計時成績!
十九、犯規罰則與申訴
(一)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1. 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合者。
2. 請勿以任何理由轉讓號碼布予非報名者參加比賽,代跑者與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長宣布成績無效外,另於網路上公布代跑者與被代跑者姓名。
3. 未將號碼布以別針別於胸前者。
4. 重製/複製號碼布者。
5. 活動當日無本次賽事號碼布者請勿進入賽道。
6. 本賽事使用回收式計時晶片,請依規定將號碼布配戴胸前,若無起、終點與檢查點感應時間紀錄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
7. 佩戴2個或2個以上晶片者,即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
8. 不遵守裁判引導者。
9. 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獲利者(如搭車、扶持等)。
10. 嚴禁於比賽路線中攜帶寵物,推行娃娃車,滑行直排輪、滑板、滑板車、腳踏車。
11.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等)。
(二)申訴
1. 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比賽規則有同等異議之證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2. 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之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布10分鐘內向承辦單位提出相關證明。所有申訴以裁判組之判決為終決。
二十、注意事項
(一)安全事項
1. 安全第一,請考量自身體能,可於限制時間內完成者,再報名不同距離組別。
2. 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3. 參加本次活動者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又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史者請勿參加。若因隱瞞病情而發生任何意外事件,概由選手自行負責。
4. 參賽選手無法於規定時間內跑完全程,中途必須搭乘承辦單位收隊車(以受傷或身體不適者優先)或是由工作人員引導離開賽道返回終點。
5. 比賽在市區進行,選手必須注意過往車輛與行人,以確保自身安全。
6. 路線上之橫向路口將視交通流量彈性開放橫向車輛,請參賽者經過路口時務必聽從工作人員與交通員警指引。
7. 各補給站設有垃圾桶,請將用過之杯子投入垃圾桶,以維護環境清潔及選手安全。
8. 比賽前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天災,由承辦單位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
9. 本活動提供無障礙廁所,請多加利用。
10. 空氣品質指標(AQI)達151-200(紅色警戒)以上時,選手須配戴口罩,並提高戒護,空氣品質指標(AQI)達200(紫色警戒)以上時,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承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比賽,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
(二)摸彩活動
1. 摸彩券請於活動當日上午08:00前投入摸彩箱。
2. 「特別獎」及「頭獎」皆須憑號碼布親自至舞臺上領獎,若唱名三次未到,視同放棄,則該獎項重抽。
3. 凡摸彩中獎者,請於活動當日上午10:00前出示中獎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至摸彩品領取區領取獎項,若未於時間內領取,視同放棄領獎權益。
4. 中獎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凡中獎價值(含累計)超過1,000元,中獎者須依規定填寫並繳回相關中獎領據,中獎者若無法配合,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價值超過20,000元(即20,001元以上)者,中獎者須辦理扣繳並繳納10%所得稅(實際稅額扣繳,以本活動實際購入金額10%為準),若有其他延伸費用均由中獎者負擔,包含但不限於匯款手續費、印花稅及相關稅金與費用,中獎人未依規定繳納稅額,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5. 中獎人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金額皆須依法辦理扣繳並繳納20%所得稅,若有其他延伸費用均由中獎者負擔,包含但不限於匯款手續費、印花稅及相關稅金與費用,中獎人未依規定繳納稅額,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6. 依照所得稅法第94-1條,並配合財政部實施「憑單無紙化」,承辦單位將以獎值申報為中獎人112年度之所得,並不再寄發書面各類所得扣繳憑單予中獎人。
二十一、退費說明
(一)活動因不可歸責於承辦單位之事由致無法舉行者,承辦單位得另定活動日或酌收手續費及行政費後,退還報名費。
1. 承辦單位未提供物資者:扣除報名費總額30%手續費。
2. 承辦單位已提供物資者:扣除報名費總額50%手續費。
3. 另定活動日期者,參與者無參與意願,應於受通知後7日內申請退費;逾7日申請者,承辦單位得不受理申請。
(二)活動因可歸責於承辦單位之事由致無法舉行者,承辦單位應另定活動日;參與者無參與意願及申請退費者。
1. 應於受通知後20日內申請退費,承辦單位應全額退費。
2. 受通知逾20日申請退費者,得酌收報名費總額10%手續費。
(三)已完成報名並繳費之選手,如欲申請退費,煩請詳閱以下內容說明,並至退費申請專區填寫相關資料:
  • 申請
    時間
    第一階段特殊階段
    報名起~112/10/8112/10/9~112/10/29
    組別半馬組挑戰組半馬組挑戰組
    退費
    項目
    報名費+晶片費+郵寄費+(加價購:接駁車)【報名費+晶片費+(加價購:接駁車費用)】*50%
    手續費每人扣100元
    退費
    相關
    注意
    事項
    團體訂單:
    部分選手退費
    (因其他團員需要寄送物資,故郵寄費不予退還)。
    1. 「特殊階段」:須提供證明文件申請退費。特殊狀況包含選手如遇天然或人為災害、交通中斷、兵役或點閱、教召、傷病、妊娠、配偶或參與者之一親等內親屬喪葬、其他主辦單位訂定之事由。
    2. 因選手物資已進入製程,為顧及全體選手權益及統一作業流程,申請退費者物資仍會進行配送。
    3. 此階段申請退費者,最晚須於112/10/29前(憑郵戳時間為準)寄回晶片與號碼布,承辦單位收到應退物資後,才會進行退款作業。
    【寄件資訊】
    407428臺中市西屯區西屯路2段256巷6號16F之3-財政部112年統一發票盃路跑活動-退費小組收
    退費
    時間
    統一於活動結束後二周內進行退款
    申請
    方式
    請至退費申請專區填寫申請表,依填表送出時間作為退費時間之判定。
  • 二十二、公共意外責任險
(一)注意事項:
請各位選手們視當日狀況量力而為,活動前一日應有充足的睡眠及於跑步前2個小時吃早餐。由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有關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承辦單位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500萬元之公共意外責任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二)承保範圍
1.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被保險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2)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2. 特別不保事項:
(1)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2)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病、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3)選手如有跟第2項所述之疾病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二十三、參賽聲明與活動切結說明
本人已詳細閱讀過本活動之競賽規程,且同意亦保證遵守承辦單位於競賽規程中所約定之事項,保證本人身心健康,亦瞭解路跑比賽所需承受之風險,志願參加比賽方開始報名,競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本人或家屬願意承擔比賽期間所發生之個人意外風險責任,亦同意對於非承辦方所造成的傷害、死亡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損失,放棄向承辦單位提出任何形式的賠償索求,一切責任與承辦單位無關;亦明白此項比賽的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或展出與販售及登出於相關網站上,本人同意承辦或被承辦單位授權之單位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並寄送相關路跑活動訊息或使用本人或肖像及成績於宣傳活動上,且保證提供有效的身分證和資料用於核實本人身分,對以上論述予以確認並願意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一經報名後將不得以任何理由質疑競賽內容所列之事項。選手如曾經有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痛、胸悶),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家族心臟病、糖尿病史等皆屬心肌梗塞高危險群,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勿勉強參賽或請醫師評估參賽風險及先接受心電圖檢測並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報名時請確認具有能力在限時內完賽,已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或參賽項目,亦不得因無法參賽轉讓該報名資格。未完成報名者將不具參賽資格,嚴禁陪跑。
二十四、個資條款說明
承辦單位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第○七二項「政令宣導」及辦理財政部112年統一發票盃路跑活動特定目的之合理關聯範圍內,委託創意實踐家企業有限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報名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生日、聯絡電話、電子信箱、地址、緊急聯絡人姓名、緊急聯絡人電話、緊急聯絡人關係等),以利於中華民國境內及保有報名參賽者填具資料之期間內,作為寄送物資、辦理競技、競賽獎金所得扣繳及相關活動聯繫之用,報名參賽者所填具個人資料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將依主管機關規定年限保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報名參賽者得向創意實踐家企業有限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個人資料請求製給複製本、提供查詢閱覽、請求補充或更正,以及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惟報名參賽者若請求停止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致其得獎及受領獎項權益受損應自負責任。報名表內各欄位填寫之資料如有錯誤、缺漏或有假冒情事,創意實踐家企業有限公司得取消參賽資格或為必要處置,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十五、選手一旦報名,視為同意本競賽規程所有規定。
二十六、相關事宜: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修正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