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第六屆熟齡迷你馬拉松【全家逗陣6健康】

2025-11-22
新竹市港南運河公園
39,043
  • 報名時間
    2025-07-29 17:00:00
    2025-10-17 23:59:59
    或額滿為止
  • 相關連結

活動簡章

第六屆熟齡迷你馬拉松【全家逗陣6健康】


❝ 全家逗陣遛健康,三代作伙變強壯 ❞

第六屆「熟齡迷你馬拉松」
即日起至 9/19 (五) 23:59前
早鳥報名費享 8折優惠

一、活動時間:114年11月22日星期六,07:00~11:00
  • 二、活動地點:新竹市港南運河公園點我看導航
  • 三、賽事距離:5公里,限時2小時完成。
  • 四、報名方式
    • ① 網路報名:填寫線上報名表(參考左方「報名流程說明」)
      ② 電話報名:請來電老玩客 03-562-153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 早鳥優惠:114年09月19日 (五) 23:59前報名,享報名費8折優惠。

  • 五、參加對象與報名組別
  • 個 人 組:50歲以上,個人完成5公里,按年齡性別分組。
  • ■ 代 代 相 傳 ­­:至少一名隊員需滿50歲,輪流傳遞晶片,以接力方式完成5公里。為鼓勵跨世代合作,若隊友含12歲以下孩童,額外贈送精美禮品組。
  • 組別資格
    個 人 組50-59歲組(男|女)民國55-64年次出生
    60-69歲組(男|女)民國45-54年次出生
    70-79歲組(男|女)民國35-44年次出生
    80歲以上組(男|女)民國34年 (含) 以前出生
    代 代 相 傳 
    ★ 為鼓勵「跨世代合作」,若隊友包含12歲以下孩童,每位額外贈送精美禮品組!
    1. 至少一名隊員需滿50歲,其餘隊員年齡不限
    2. 每隊有一組計時晶片.隊友輪流傳遞晶片,以接力方式完成5公里
    3. 若負責該圈的選手需有陪伴者,可由隊友陪同
    4. 站在大會指定「接力區」傳遞晶片
    5. 每組隊友人數上限6人
    ★ 歡迎0~120歲一起組隊!

六、活動路線圖
個 人 組
  • ➤ 起/終點:港南運河公園
  • ➤ 賽道:沿著17公里自行車道,至環保運動公園T字路口折返,返回港南運河公園



代 代 相 傳 組
➤ 起/終點:港南運河公園
➤ 賽道:海浪涼亭區,以接力方式完成4圈後,返回港南運河公園


七、報名費用

個人組
代代相傳組
早鳥價
520元520元*人數
報名費
650元
650元*人數
晶片押金
  1. 個人晶片押金另計每人100元
  2. 退押金:賽後歸還晶片時退還
  1. 晶片接力棒押金另計,每隊100元
  2. 活動當天「現場領取」接力棒
  3. 退押金:賽後歸還接力棒時退還
物資郵寄費用
郵寄費用,需另加(依照訂單報名人數計算)

➤ 郵寄費用(限台灣本島)

人數

1~2人

3~4人

5~6人

6人以上

費用

100元

150元

200元

250元


八、賽事物資禮品
➤ 「賽前物資」於活動前郵寄,「完賽禮」於賽後領取。

項目個人組代代相傳組
  • 賽前物資
計時晶片✔︎使用晶片接力棒,各組1支,賽事當天領取,
其餘物資每人皆有一份 
號碼布✔︎✔︎
賽事袖套✔︎✔︎
紋身貼紙✔︎✔︎
★賽事紀念衣★需另外加購,每件350元
完賽禮雷射果凍包✔︎✔︎
完賽獎牌✔︎✔︎
完賽證明✔︎✔︎
賽後補給✔︎✔︎


✦ 以下物資禮品示意圖,實際以實物為主




  • 九、活動流程
時間活動內容備註
07:00~07:30選手集合、寄物開放選手寄放物品
07:30~07:35活動開場
07:35~07:40賽事規則說明
07:40~07:50活力暖身
07:50~08:00代代相傳組,移動至接力區代代相傳組留下各組起跑者(不限一人),其他隊員由志工引導接力區就位
08:00個人組起跑
08:30~10:30
★ 熟齡市集
★ 闖關換好禮
★ 拍照回憶錄
08:10代代相傳組起跑
09:00~09:30各分齡組前三名
頒獎典禮
10:10摸彩券最後投入
10:10-10:30摸彩活動
11:00活動圓滿,開心賦歸

  • 十、競賽獎勵
  • 組別
    男子組
    女子組

    個人組
    50-59歲組
    取前3名
    取前3名
    60-69歲組
    取前3名
    取前3名
    70-79歲組
    取前3名
    取前3名
    80歲以上組
    取前3名
    取前3名
    歡喜福氣獎
    由代代相傳組取3組
    隊員年齡差距最大的隊伍
    最佳吸睛獎
    由代代相傳組取3組
    服裝創意展現巧思的隊伍

✦ 得獎者皆頒發獎狀1只、獎品1份。

✦ 歡笑福氣獎、最佳吸睛獎由現場工作人員投票選出。


十一、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老是在玩創新服務協會、老玩客股份有限公司、國立清華大學預見科技桃花源計畫
  • 十二、協辦單位
  • 國立清華大學社會企業研究中心、工研院院友會
  • 十三、指導單位
    新竹市政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4 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
  • 十四、合作單位
  • 財團法人承霖慈善基金會

十五、保險事宜

【公共意外責任險】

本會對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二佰萬元之公共意外險(自負額為2500元)。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1.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會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一)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本保險單載明之比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二)被保險人在比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2. 特別不保事項:(一)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二)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

  3. 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重點事項】

  1. 參賽選手請隨身攜帶健保卡,若開賽初期即身體不適請勿勉強競賽,比賽沿途若發生身體不適應立即停止跑步,就近向大會或賽道工作人員請求協助支援。

  2. 大會設有救護站及巡邏工作人員,提供即時救援及簡易包紮救護服務,並設AED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提供立即後送醫院之救援服務。

  3. 參賽選手抵達終點時若無大會號碼布及折返點信物者,其成績均不予計算,且恕不頒贈完成獎牌及成績證明書。另為維持賽會秩序及品質,大會裁判有權將未佩戴大會號碼布下場及組別錯誤之參賽選手,隔離賽道,請各位選手配合。

  4. 活動會場週邊廁所,數量仍有限,為避免大排長龍影響起跑時間,請盡量提前抵達會場並做好相關準備。

  5. 大會有權將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公開播放展出、登錄於網站及刊物上,參賽者需同意肖像及成績使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及播放活動。

  6. 為服務選手,大會設有衣物保管處提供各位選手置放個人物品,活動結束後須憑寄物卡領取,惟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處理,貴重物品(如鈔票、手機、相機等)若有遺失本會概不負責。

  7. 賽前如遇颱風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主辦單位為考量選手安全,有權宣布取消、延期或調整賽事路線,選手不得有異議或要求退費。

  8. 若活動因上述不可抗力之因素必須宣佈延期,但選手因故無法參賽時,主辦單位將扣除活動相關作業費用及匯費費用,退還報名費 。


十六、個資條款:
  1. 社團法人台灣老是在玩創新服務協會、老玩客股份有限公司及國立清華大學預見科技桃花源計畫(下稱「主辦單位」)基於辦理「2025第六屆熟齡迷你馬拉松【全家逗陣6健康】」活動(下稱「本活動」)所需,將依據個資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在本活動目的範圍內蒐集您與他人的個人資料包含識別個人姓名、行動電話、生日、身份證字號、性別、國籍、電話、緊急聯絡人及其地址等個人資料,上述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將僅限主辦單位及其關係企業、活動之協辦單位、合作廠商、業務往來機構之業務需要使用,並遵守個資法之規定。日後若主辦單位辦理相關行銷活動時,將以手機簡訊、去電傳遞活動訊息。
  2. 主辦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之抽獎,以示公允。
  3. 您可以對您本人的個人資料行使下述的權利: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作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
  4. 本活動基於上述原因而需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您的個人資料。若您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是提供不完全時,將可能導致無法成功報名本活動。另您因活動所需,有蒐集選手或相關人之個人資料並提供予本活動之必要時,請依照本告知事項內容,向當事人充分說明並告知關於其個人資料保護的相關權益。
  5. 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相關網站與刊物上,參賽者並應同意肖像與成績等有關著作物,用於相關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6. 參賽者本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指定之人,得於本大會活動期間拍攝本人之影音、照片並同意由主辦單位原始取得該著作物之著作權(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得於辦理本次活動及利用上開影音及照片之範圍內,使用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著作權法所列之所有本人個人資料及有關著作物。
  7. 參賽者本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指定之人得公開、使用、利用、販售前條之影音、照片。本人並拋棄對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指定之人,對前開影音、照片之所有民事請求權及刑事告訴權。
  8. 禁止非合作簽約廠商及人士,對參賽選手攝影、錄影後進行販售影像之商業行為。


  • ➤ 以上簡章內容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