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15年統一發票盃路跑臺北場活動-休閒組(3km)

2026-11-08
大佳河濱公園
3,501
  • 報名時間
    2026-07-21 17:00:00
    2026-10-31 23:59:59
    或額滿為止

活動簡章

  • 一、活動目的

財政部為鼓勵民眾消費索取統一發票及公股事業金融機構投入公益,結合公股事業金融機構舉辦「統一發票盃路跑活動」,藉此匯聚人潮,推廣使用雲端發票及行動支付,落實節能減碳政策,並為鼓勵民眾踴躍捐發票做公益,每人只要捐贈115年尚未開獎、每張消費金額新臺幣(下同)10元以上且未載明買受人統一編號之雲端或紙本發票3張,即可報名參加休閒組(3km);或是繳交200元報名參加挑戰組(10km),繳交400元報名參加半馬組(21km),凡報名報到成功者,活動當日還能獲得完跑禮及參加抽獎活動,所募集發票將全數捐贈社福團體

二、主辦單位:財政部、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承辦單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五、活動時間:115年11月8日(星期日)上午4:00至10:00。

六、活動地點: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21km、10km起跑點)、大佳河濱公園(3km起跑點、主會場)。

七、報名方式

報名項目休閒組(3km)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筆記報名網站】
(含團體及個人)
現場報名(限個人報名)
報名費用
免報名費;每人捐贈115年尚未開獎、每張消費金額10元以上且未載明買受人統一編號之雲端或紙本發票3張,即可報名參加。
報名日期115年7月21日17:00至115年10月31日23:59,額滿為止。
115年11月8日6:00~7:30,額滿為止。
地點:大佳河濱公園
名額5,000名1,000名
報名資格一般民眾皆可參與,6歲以下兒童應由18歲以上成人陪同。
報到方式一律現場報到活動當日報名時,即視同報到
活動地點大佳河濱公園
起跑時間早上7:40
起跑關門時間早上7:50
限時完賽1小時


八、報名注意事項

(一)網路報名:
  1. 報名時間:115年7月21日17:00至115年10月31日23:59,限額5,000名,額滿為止。
  2. 報名方式:請於活動官網(https://2026mofrun.com.tw)點選「我要報名」,選擇「休閒組(3K)」報名頁面,填寫相關資料完成報名程序。

(二)現場報名:

  1. 報名時間:115年11月8日上午6:00~7:30,限額1,000名,額滿為止。
  2. 報名方式:至「3K現場報名區」捐贈115年尚未開獎、每張消費金額10元以上且未載明買受人統一編號之雲端或紙本發票3張即可報名,領取號碼布(含摸彩券)及別針,每人限領1份。

、報到方式

(一)網路報名:個人或團體以網路報名之民眾,憑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外籍人士憑護照或居留證),於活動當日上午6:00~7:30至「3K網路報到區」捐贈115年尚未開獎、每張消費金額10元以上且未載明買受人統一編號之雲端或紙本發票3張,領取號碼布(含摸彩券)及別針,即可參加路跑活動,每人限領1份。
(二)現場報名:活動當日報名時,即視同報到。
十、活動路線

八號水門薄膜(起點)→ 防汛道路→ 迎風河濱公園自行車道→ 大直橋(終點)。

十一、完跑禮領取
(一)休閒組(3km)不取任何名次,提供電子完跑證明,請於活動結束後掃描號碼布上之QR-Code至報名網站自行下載。
(二)休閒組參賽者可憑號碼布領取完跑禮(瓶水、舒跑、餅乾、完跑提袋、小毛巾、電子完跑證明),每人限領1份。
十二、活動注意事項
  • (一)安全事項
  1. 安全第一,請考量自身體能,可於限制時間內完成者,再報名不同組別。

  2. 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參賽者體能狀況,中止或暫停參賽者繼續競賽資格,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3. 參加本次活動者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又如有心臟、血管或糖尿病等方面病史者請勿參加。若因隱瞞病情而發生任何意外事件,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4. 參賽者無法於規定時間內跑完全程,中途必須搭乘收容車(以受傷不適者優先)或引導離開賽道返回終點。

  5. 活動在市區進行,參賽者須注意來往車輛與行人,路線上之橫向路口將視交通流量彈性開放橫向車輛,參賽者經過路口時務必聽從工作人員與交通警員的指引,以確保自身安全。

  6. 各補給站前後皆設有垃圾桶,如有垃圾請投入垃圾桶內,以維護環境清潔及參賽者安全。

  7. 活動前如遇颱風或空氣品質汙染超標等不可抗力之天災,由主辦單位以參賽者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擇期、改用其他替代活動場地、替代路線或延長與縮短路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8. 本活動提供無障礙廁所,請多加利用。

  9. 空氣品質指標(AQI)達151-200(紅色警戒)以上時,參賽者須配戴口罩,並提高戒護,空氣品質指標(AQI)達200(紫色警戒)以上時,由主辦單位以參賽者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競賽,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二)摸彩活動說明
  1. 摸彩券請於活動當日上午8:40前投入摸彩箱。

  2. 「特別獎」與「頭獎」皆須憑號碼布親自至舞臺上領獎,若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則該獎項重抽。

  3. 摸彩中獎者,請於活動當日上午10:00前出示中獎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或手機出示身分證電子檔)至摸彩品領取區領取獎項,若未於時間內領取,視同放棄領獎權益。

  4. 中獎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凡中獎價值(含累計)超過1,000元,中獎者須依規定填寫並繳回相關中獎領據,中獎者若無法配合,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價值超過20,009元(即20,010元以上)者,中獎者須辦理扣繳並繳納10%扣繳稅款(實際稅額扣繳,以本活動實際購入金額10%為準),若有其他延伸費用均由中獎者負擔,包含但不限於匯款手續費、印花稅及相關稅金與費用,中獎人未依規定繳納稅額,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5. 中獎人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金額皆須依法辦理扣繳並繳納20%扣繳稅款,若有其他延伸費用均由中獎者負擔,包含但不限於匯款手續費、印花稅及相關稅金與費用,中獎人未依規定繳納稅額,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6. 依照所得稅法第94-1條,並配合財政部實施「憑單無紙化」,主辦單位將以獎值申報為中獎人115年度之所得,並不再寄發書面各類所得扣繳憑單予中獎人。

(三)其他事項
  1. 參賽者請勿借助他人或其他輔具幫助競賽(如搭車或扶持等),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2. 為地球環保盡一份力,本賽事秩序冊之內容將不再提供參賽者名單。

十三、公共意外責任險

  • (一)注意事項:

請參賽者視當日狀況量力而為,活動前1日應有充足的睡眠及於當日跑步前2小時吃早餐。對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有關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保因主辦單位疏失所造成參賽者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主辦單位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500萬元之公共意外責任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 (二)承保範圍:
  1.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 被保險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活動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2) 被保險人在活動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2. 特別不保事項:

(1)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2)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保因主辦單位疏失所造成參與者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

(3) 如參賽者於賽道上因自身原因(如不慎摔倒或踢到貓眼反光設備等)發生意外,此類情形不在公共意外險的理賠範圍內。建議參賽者自行評估風險,並視需求自行額外投保旅遊平安險,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3. 參賽者如有第2項所述之疾病病史,建議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十四、參賽聲明與活動切結說明
(一)本人已詳細閱讀本活動之規程,且同意亦保證遵守主辦單位於活動規程中所約定之事項,保證本人身心健康,亦瞭解路跑活動所需承受之風險,志願參加活動方開始報名,活動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本人或家屬願意承擔活動期間所發生之個人意外風險責任,亦同意對於非主辦方所造成的傷害、死亡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損失,放棄向主辦單位提出任何形式的賠償索求,一切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三)一經報名後將不得以任何理由質疑活動內容所列之事項。參賽者如曾經有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如胸痛、胸悶等),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家族心臟病或糖尿病史等皆屬心肌梗塞高危險群,建議參賽者慎重考慮自身安全,勿勉強參加,或請醫師評估參加風險及先接受心電圖檢測並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報名時請確認具有能力在限時內完跑,已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或參加項目,亦不得因無法參加轉讓該報名資格。未完成報名者將不具參加資格且嚴禁陪跑。

十五、個資條款說明
主辦單位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第○七二項「政令宣導」及辦理「財政部115年統一發票盃路跑臺北場活動」特定目的之合理關聯範圍內,委託創意實踐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報名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生日、聯絡電話、電子信箱、地址、緊急聯絡人姓名、緊急聯絡人電話與緊急聯絡人關係等),以利於中華民國境內及保有報名參賽者填具資料之期間內,作為辦理活動所得扣繳及相關活動聯繫之用,報名參賽者所填具個人資料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將依主管機關規定年限保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報名參賽者得向創意實踐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個人資料請求製給複製本、提供查詢閱覽、請求補充或更正,以及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惟報名參賽者若請求停止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致其得獎及受領獎項權益受損應自負責任。報名表內各欄位填寫之資料如有錯誤、缺漏或有假冒情事,創意實踐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得取消參加資格或為必要處置,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六、為維護行政中立與活動秩序,活動會場、路線及周邊禁止任何競選、助選、罷免之宣傳行為(含服飾、旗幟、發送文宣、宣傳車及擴音器)


十七、參賽者一旦報名,視為同意本競賽規程所有規定。


十八、相關事宜: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