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富邦人壽高雄馬拉松-最速恐龍爭霸賽

2027-01-09
高雄國家體育場(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100號)
16
  • 報名時間
    2026-09-21 15:00:00
    2026-10-27 23:59:59
    或額滿為止

競賽規程

2027富邦人壽高雄馬拉松-最速恐龍爭霸賽


一、指導單位:運動部、中華民國田徑協會、高雄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

三、冠名贊助: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四、執行單位:H2U 運動筆記。

五、競賽日期:2027年1月9日 (星期六) 09:00-12:00。

六、競賽地點高雄國家體育場周邊(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100號) 。

七、競賽資訊:

競賽項目

最速恐龍爭霸賽

恐龍護蛋接力賽幼龍飛奔趣

競賽距離

150公尺

4X100公尺接力100公尺

人數限額

200人

48隊(每隊4人,至少1位女性)100人

報名費

NT$ 800

NT$ 2000NT$ 200

集合時間

07:00-08:00

07:00-08:0008:00~09:00

起跑時間

分組出發(於賽前公告)

參賽年齡

限年滿10歲以上者參加

12歲以下皆可參與,7歲以下家長可陪同參賽

服裝規定

請參賽者自行準備,並穿著大會指定「恐龍裝」

款式參與賽事(顏色不拘)

幼龍飛奔趣,無競賽性質,服裝不拘,歡迎自行以恐龍為主題自行變裝!!

注意事項

  • 9月21日15:00至10月23日23:59截止或額滿為止。
  • 依「中華民國田徑協會田徑規則」執行。
  • 為維護賽事時程順利進行,如未能在活動限時內完成報到者將喪失比賽資格。
  • 未報名者請勿陪跑。


八、物資說明

參賽物資

項目

參賽號碼布(請務必黏貼正面)

紀念T

完賽物資

恐龍立體獎牌

礦泉水


九、競賽分組及方式:

最速恐龍爭霸賽:僅採男、女分組,限年滿10歲以上者參加,採各分組預賽、決賽選出最終名次,相關分組及賽程於報名結束後安排及公告。

恐龍護蛋接力賽:接力組每隊4人,須至少1位女性隊員,分組預賽、決賽選出最終名次,相關分組及賽程於報名結束後安排及公告。
幼龍飛奔趣:無競賽性質,相關分組及賽程於報名結束後安排及公告。


十、獎勵方式及辦法:

(一)獎金說明

1.最速恐龍爭霸賽

男女子組最終前8名者將獲得獎金,如下:

總成績

名次

男子組

女子組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7,500元整

獎金新台幣7,500元整

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

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

第三名

獎金新台幣4,000元整

獎金新台幣4,000元整

第四名

獎金新台幣3,000元整

獎金新台幣3,000元整

第五名

獎金新台幣2,000元整

獎金新台幣2,000元整

第六名

獎金新台幣1,500元整

獎金新台幣1,500元整

第七名

獎金新台幣1,200元整

獎金新台幣1,200元整

第八名

獎金新台幣800元整

獎金新台幣800元整














2.恐龍護蛋接力賽

總成績名次獎金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整
第二獎金新台幣8,000元整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6,000元整

 

1.凡得獎金超過新臺幣20,000元以上者,國內選手須依稅法負擔10%之所得稅,外籍選手,無論金額多寡皆須依稅法負擔20%之所得稅。 (請於領獎時附身分證影印本,外籍選手請附護照以供查證)。

2.獎金幣別為新臺幣。

3.領取總名次獎金者請於領獎時務必附身分證影印本,外籍人士請附護照以供查證。

4.頒獎時間未領獎者,請各組得獎者於比賽當日活動結束10:00前持身份證明至獎典組領取,逾時視同棄權。


十一、報到方式

(一)親自報到

1.報到地點:高雄國家體育場/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100 號。

2.為鼓勵節能減碳,親自報到加贈賽事號碼布紀念釦乙組。

3.報到物資(含號碼布)。

4.報到時間:
2027年1月7日(星期四):12:00至19:00止,逾時不候。
2027年1月8日(星期五):09:00至19:00止,逾時不候。

5.報到前請先至官網查詢報到編號,並於報到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團體請出示團體聯絡人身分證明文件,若為代領者,請出示報名者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6.未在上述時間內完成報到者,將自動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進入比賽路線,裁判有權終止無號碼布選手進行比賽。

7.因故無法報到者,欲領取參賽物品請於賽後一周內致電執行單位,統一以貨到付款方式宅配寄送。


(二)寄送報到

1.報到物資(號碼布)

2.包裹將於賽前2週開始寄送(實際寄送日期於官方臉書及官網公告)

3.為避免影響比賽進行,比賽當天一律不接受現場報到。寄送代辦費用如下表(限臺灣本島),統一於比賽前一星期寄達。

人數

1

2

3-5

6-20

21-50

51-100

101-200

201-300

郵資

140

200

350

700

900

1,650

2,250

2,850

4.選擇郵寄報到者,請務必填寫正確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請勿填寫郵政信箱)及連絡電話,以免包裹無法寄達,如因參賽選手填寫錯誤致未收到大會配送之物資,一概自行負責,大會不再另行補寄。

5.收到郵寄報到物資代表已完成報到手續,請於活動日前往會場即可。

6.寄送地址非台灣地址者,恕無提供郵寄報到服務,請選擇現場報到。


十二、犯規罰則:違反下列規定者,將取消比賽成績處理之

(一)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乘車、扶持及其他)。

(二)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三)選手比賽時攜帶寵物、推行娃娃車、滑行直排輪、滑板、滑板車及騎乘腳踏車。

(四)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

(五)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其他)。

(六)未將號碼布佩掛在胸前者。


十三、申訴:

(一)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二)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30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臺幣3,000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作為大會賽事基金。


十四、退費機制

(一)已完成報名繳費者,如因故取消報名,申請時間及退費機制如下表:

申請時間

第一階段
10月23日前

第二階段
10月24日-

12月20日

第三階段
12月21日後

退費方式

酌收手續費及行政費100元,退還報名費餘額及郵寄費

退還報名費全額之百分之60及郵寄費

主辦單位得不退還報名費,除特殊情形退還報名費全額之百分之50

退款

800元/人

1900元/隊

480元/人

1200元/隊

400元/人

1000元/隊

退費說明

●選手物資不配送。

●如有加購商品,則一併退費不寄送。

●選手物資不配送。

●如有加購商品,一併寄送,不予退郵寄費。

●籌備時間已進入後期,所有物資已進入製程中,相關成本仍需支應。

●第三階段僅接受特殊狀況者辦理,須提供證明文件。

●特殊狀況:選手如遇天然或人為災害、交通中斷、兵役(點閱、教召)、傷病、妊娠、本人訂/結婚或一等親內親屬喪葬。

●如有加購商品,一併寄送,不予退費。

退費作業時間

統一於每個月最後一周的周五進行退款作業。

※因作業流程需要,限於退款作業時間前7個工作天申請者,可於當月退款,其餘延至下個月進行退款

統一於每個月最後一周的周四進行退款作業。

※作業流程需要,限於退款作業時間前7天申請者,可於當月退款,其餘延至下個月進行退款)

統一於2027年2月25日進行退款作業

※欲申請退費者,點選左邊選單「退費申請」,若由團體報名者,請領隊提出辦理(不受理非領隊申辦),請務必提供申請退費項目、正確銀行名稱、銀行代號、分行名稱、分行代號、帳號、戶名等資料。


(二)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取消賽事」、「延後賽事」,參賽者可以下方案進行選擇退費或保留名額等:

類別

流程

說明

取消賽事

退費者

報名費以7折退還,郵寄費恕不退還 (提供報名物資)。

延後賽事

退費者

參賽者於公告通知之14日內申請退費;逾14日申請者,主辦單位得不受理申請。

不退費者

依延期日期參賽。


1.如活動因不可抗力因素停辦(或延辦),大會將另行公告相關配套措施,包含退費作業、申請日期及相關規定(依活動官網、粉絲專頁公告為準),如未依公告時程及規定申請退費,將不予受理。

2.加價購商品屬個人訂作物資,完成訂購及付款後,恕不接受退款。


十五、發票開立方式

(一)本活動採開立電子發票,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作業說明如下:

(二)三聯式電子發票於完成活動結束後35天以E-mail通知寄發電子發票證明聯。

(三)二聯式電子發票於完成活動結束後35天以E-mail通知電子發票開立通知信並於統一發票開獎日翌日起十日內以E-mail通知以未歸戶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之中獎人,並提供電子發票證明聯交付中獎人作為兌獎憑證。

(四)企業報銷用,請報名時務必點選三聯式發票,並填入統一編號及公司抬頭。

(五)只要完成報名程序後,皆無法改開或換開發票。若於報名時選擇三聯式發票,無法更改為二聯式發票,若於報名時選擇二聯式發票,恕無法換開為三聯式發票。


十六、注意事項:

(一)大會無提供衣物保管,參賽者請自行保管衣物。

(二)大會嚴禁代跑行為,若經發現將取消資格。

(三)本賽事賽前將進行檢錄,需提供身份供裁判確認。


十七、保險

(一)凡報名參賽者,大會將替每位選手辦理保險,倘若於競賽活動中發生任何意外,依照保險合約辦理,不得異議。

(二)比賽前如遇颱風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決定是否取消或延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主辦單位將另行公告。

(三)選手應依路標方向於指定賽道前進並遵守交通指揮及道路交通法規、標誌、標線、號誌之規定。如因未遵守大會規定,自行超出賽道衍生問題,大會協助相關處理程序,惟涉及賠償部分請選手自行處理。

(四)報名表內各欄請務必詳實填寫,如有錯漏導致喪失保險效力,應自行負責。

(五)請選手檢視自已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2個鐘頭吃早餐。

(六)本活動提供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如有個人需求,建議可自行投保個人保險。

(七)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1000人以下公共意外險說明:

1.每人體傷責任新台幣:伍佰萬元。

2.每一意外事故責任體傷新台幣:參仟萬元。

3.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新台幣:貳佰萬元。

4.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新台幣:陸仟肆佰萬元。

(2)1000-3000人公共意外險說明:

1.每人體傷責任新台幣:伍佰萬元。

2.每一意外事故責任體傷新台幣:伍仟萬元。

3.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新台幣:貳佰萬元。

4.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新台幣:壹億肆佰萬元。

(3)3000-10000人公共意外險說明:

1.每人體傷責任新台幣:伍佰萬元。

2.每一意外事故責任體傷新台幣:壹億元。

3.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新台幣:貳佰萬元。

4.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新台幣:貳億肆佰萬元。

(4)10000人以上公共意外險說明:

1.每人體傷責任新台幣:伍佰萬元。

2.每一意外事故責任體傷新台幣:壹億伍仟萬元。

3.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新台幣:貳佰萬元。

4.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新台幣:參億肆佰萬元。

特別不保事項

(一)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二)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寫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三)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四)如您曾發生過以下病況及有以下疾病狀況,屬猝死高危險群,請諮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請勿勉強參加。

(五)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於(胸悶、胸痛)、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不明原因頭暈、突然失去知覺、高血壓(>140/90㎜Hg)、心臟病、腎功能異常、糖尿病、高血脂(總膽固>240mg/D1)、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癲癇。


十八、大會免責聲明:

選手於賽事期間因參與賽事且屬大會疏失所造成財物損失或體傷,大會將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惟選手已獲得理賠項目、或因特別不保事項、或非屬理賠範圍等事由,不得再向指導單位、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要求任何形式之賠償。選手一旦報名,視為同意本競賽規程所有規定。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修正後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