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中學習,運動中遊戲。定向越野是個兼具智力與腦力的運動,在看地圖的過程當中必須要不斷的思考該如何選擇最短、最快、最輕鬆的路線抵達下一個檢查點。過程中可學習獨立思考、冷靜判斷、一次一次打卡有探索的樂趣、又得到適當的運動量,運動與遊戲都兼顧到了!亦適合團體參與,活動中有競爭有樂趣、賽後討論多元學習更好玩。
- 一、相關單位:
指導單位 : 教育部體育署、彰化縣政府、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彰化縣政府城市暨觀光發展處、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主辦單位 : 中華民國舒康樂活運動協會
- 執行單位 : 彰化縣馬拉松路跑協會
- 協辦單位 : 町巷運動工作室
二、活動資訊- 報名費用:此為免費活動
- 開放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活動日前2日中午12:00截止或每場限額額滿為止
(三)活動場次:
活動日期 | 7/13(四) 上午場次 09:00 ~ 11:00 | 7/13(四) 下午場次 14:00 ~ 16:00 | 7/14(五) 09:00 ~ 11:00 | 7/27(四) 上午場次 09:00 ~ 11:00 | 7/27(四) 下午場次 15:00 ~ 17:00 | 7/28(五) 09:00 ~ 11:00 |
定向主題 | 田中小鎮 定向 |
田中小鎮定向 | 卦山定向 體驗 | 田中小鎮 定向 | 田中小鎮 定向 | 卦山定向 體驗 |
集合地點 | 田中龍江館 | 田中龍江館 | 彰化藝術館 | 田中 火車站 | 田中 火車站 | 彰化藝術館 |
(四)7月份定向越野活動範圍如下:
『田中龍江館活動範圍』:
『彰化市藝術館活動範圍』:
『田中火車站活動範圍』:
(五)活動流程 : (實際活動流程依現場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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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動形式:
- (一)本活動採取積分賽,不用按照順序完成檢查點。
- (二)本次活動報名以個人為單位,每位報名者皆有定向專用地圖。二人以上或親子參加可利用「團體報名」功能,團體報名團長一定要重複填寫資料才算報名成功!
- (三)參加對象 : 無年齡限制,12歲以下兒童建議由家長陪同參加。
- (四)本次活動場域為開放空間,為了安全起見,建議選手以徒步方式進行,穿越道路時請務必遵守交通規則。
- 四、定向越野活動進行方式:
- (一)選手報到後領取活動地圖,現場會有教練提供教學。
- (二)活動開始時,透過地圖自行規劃路線尋找檢查點。
- (三)檢查點所在位置將設置橘白色的定向旗,找到定向旗後使用打孔器註記在指定的格子中即可。
- (四)選手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回到終點才算完成活動。
- (五)成績結算並領取紀念禮。
- (一)報名方式 : 採網路報名,不接受活動當日現場報名。
- (二)報名時間 : 依各場次截止時間或每場次限額額滿為止。
- (三)家長同意書:選手未滿18歲者,需檢附家長同意書始可報名,可至系統內填寫。
(四)報名手續完成者,報名後如因故無法參加,請多利用本報名平台「修改訂單」功能取消報名,臨時因事不克參加者,請務必通知請假。
(五)服務平台:* 賽事活動問題請聯絡
FB粉絲專頁 : https://fb.me/chyoyo2022
定向LINE官方http://lin.ee/ZzBD9XG
- 保險:
大會為本次活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大型活動險(所有細節依大會與保險公司簽訂之保險契約為準)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2)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特別不列入承保事項:
(1)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2)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病、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
(3)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4)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 六、 注意事項及免責聲明:
(一)個資法與肖像權使用說明:
卦山半線古鎮運動逍遙遊主辦單位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謹向您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1.蒐集之目的: 為辦理本年度卦山半線古鎮運動逍遙遊活動及辦理相關保險作業之用。
2.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戶籍地址、身分證、電子信箱、肖像、影音等資料。
3.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依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或本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4.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活動宣傳地區。
5.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
本活動授權之相關主承.協力單位、本會通匯銀行、本會業務委外機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主辦單位共同行銷或合作對象。
6.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7.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您就本公司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 得向本會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之成本費用。
(2) 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3) 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主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
(4)您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您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主辦單位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完成報名.成績.受獎.新聞媒體等相關活動作業。經向您告知上開事項,您已清楚瞭解本會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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