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活動介紹:近年來,馬拉松在臺灣成為熱潮,周末的路跑活動已經成為國人喜愛的樂活方式之一。本次活動特別由南山人壽冠名贊助,舉辦「南山人壽臺北城市創意路跑」。
為鼓勵跑者攜全家大小一同參加,舉辦創意變裝秀競賽,並賽事設置了短公里數組別,參賽者可以根據個人喜好選擇變裝題材,讓更多來自各地的民眾能夠體驗在臺北城市街道上奔跑的樂趣,並藉此行銷臺北城市之美。南山人壽希望透過此次馬拉松活動推健康生活,讓參賽者一同感受臺北這座城市的獨特魅力。- 二、主辦單位:
- 三、冠名單位:
六、活動時間:2024年11月10日(星期日)上午04:30-08:30。
七、活動地點:總統府前廣場
- 八、活動流程:(實際活動流程以現場公告為準)
時 間
活 動 項 目
04:30-06:00
參賽者衣物寄放
05:25-05:30
開場表演-活力啦啦隊
05:30-05:45
開幕典禮(長官貴賓致詞)
05:45-05:55
活力健康操
06:00
挑戰組(12.5km)鳴槍起跑(限時100分鐘)
06:10
休閒組(3km)鳴槍起跑(限時60分鐘)
07:00-07:40
南山大團體合照時間1
07:40-07:50
12.5K總排名頒獎典禮
07:50-08:00
長明賞介紹及受贈儀式
08:20-08:30
南山大團體合照時間2 08:30 活動圓滿結束
- 九、競賽項目:
比賽項目 | 挑戰組12.5km | 休閒組3km |
報名費用 | 新臺幣900元 | 新臺幣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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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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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限制 | 5,000人 | 10,000人 |
報名資格 | 1.國內外熱愛戶外運動、身心健康之民眾皆可參與。 2.如孕婦或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歷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 | |
集合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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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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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跑時間 | 06:00 | 06:10 |
關門時間 (以實際關門時間為準) | 請務必留意以下關門時間 起跑點關門時間:上午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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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報名辦法:
- (一) 報名日期:2024年07月01日(一)中午12:00至09月20日(五)23:59止;或額滿為止。
- (二) 報名方式:
-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於筆記報名系統上進行報名程序。
- 網路報名時請確實填寫相關基本資料,避免未收到各項相關報名資訊。
- 完成報名手續並繳完費用之選手,即可自行上網查詢是否完成繳費狀態,以確認報名成功。
- 報名時請詳加評估自身實力,完成報名手續並繳完費用之選手,不論任何理由,不得要求更換人名、參賽項目或衣服尺寸,亦不得因無法參賽轉讓該報名資格。
- 因配合限時交通管制,請選手考量自己身體狀況及長跑實力,報名不同距離組別;若已達關門時間請配合工作人員疏導或是乘坐選手接駁車離開賽道。
- 未填寫衣服尺寸者,一律以 L 尺寸發給。
- 請於報名時填妥抬頭統編,詳細確認開立資料,資料不正確者將直接開立一般電子發票(沒有抬頭統編),發票開立後,恕不更改。
(十) 賽事諮詢相關問題,請寄電子郵件至opcc6161@gmail.com,或於上班時間電洽04-27066161(週一至週五09:00-18:00,午休12:00-13:30)
十二、退費說明:
- (一) 本活動性質屬於或路跑活動,現行法規並無規定須強制提供「履約保障機制」,如信託專戶管理、金融機構履約保證、同業互保、履約保險、金融機構或電子支付機構價金保管等。然為加強維護消費者知的權利,本活動主動對於有無提供特定「履約保障機制」或其他付款保障措施予以資訊揭露,情形如下:
- 本活動無提供「履約保障機制或付款保障方式」。
- 本活動提供之「其他付款保障措施」為ATM虛擬帳號、信用卡、7-11 ibon代碼繳費,以上交易方式,消費者只要符合本活動退費說明規定並於期限內進行退費申請作業,大會即會受理進行退款作業。
- 主辦單位未提供物資者:扣除報名費總額30%手續費。
- 主辦單位已提供物資者:扣除報名費總額50%手續費。
- 主辦單位另定活動日期,而參與者無參與意願,應於受通知之7日內申請退費;逾7日申請者,主辦單位得不受理申請。
(三) 活動因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無法舉行者,主辦單位應另定活動日;參與者無參與意願且申請退費者:
- 應於受通知後二十日內申請退費,主辦單位應全額退費。
- 於受通知後逾二十日申請退費者,主辦單位得酌收報名費總額10%手續費,退還參與者報名費總額90%的費用。
- 退費金額將依照申請退費者填寫表單送出時間作為退費時間之判定,煩請選手務必留意各階段之退費內容說明。
- 填寫退費申請表時,煩請務必核對資料是否有誤,若填寫之退款銀行名稱、代碼及帳號錯誤或不相符而導致退款錯誤,恕不接受補退款。
- 如有任何問題,請電洽承辦單位:創意實踐家 (04)27066161,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09:00~18:00(午休12:0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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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第三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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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報到方式及配送費用:
人數 | 1人 | 2人 | 3-5人 | 6-10人 | 11-20人 | 21人以上 |
費用 | NT:130 | NT:200 | NT:300 | NT:500 | NT:800 | NT:1,500 |
內容/組別 | 挑戰組12.5km | 休閒組3km |
活動紀念衫 | ○ | ○ |
號碼布+別針 | ○ | ○ |
晶片 | ○ | X |
電子活動手冊 | ○ | ○ |
馬拉松襪 | ○ | X |
內容/組別 | 挑戰組12.5km | 休閒組3km |
運動毛巾 | ○ | ○ |
完賽獎牌 | ○ | ○ |
電子成績證明 | ○ | X |
電子完跑證明 | X | ○ |
- 十四、競賽分組與錄取人數說明:
- (二) 挑戰組(12.5km)總排名:分為男子組、女子組,各錄取前十名。
- (三) 挑戰組(12.5km)分組排名:男子組與女子組的各年齡分組名次,各錄取前三名。
- (四) 挑戰組(12.5km)競賽分組如下:
組別 | 年齡 | 組別 | 年齡 |
男A組 | 西元1974年以前 | 女A組 | 西元1974年以前 |
男B組 | 西元1975~1984年 | 女B組 | 西元1975~1984年 |
男C組 | 西元1985~1994年 | 女C組 | 西元1985~1994年 |
男D組 | 西元1995~2004年 | 女D組 | 西元1995~2004年 |
男E組 | 西元2005年以後 | 女E組 | 西元2005年以後 |
十五、獎勵方式與辦法:
- (一) 挑戰組(12.5km)錄取總排名或分組排名者皆頒發獎金與獎盃乙座。
- (二) 挑戰組(12.5km)錄取總排名者不再重複錄取分組名次。
- (三) 挑戰組(12.5km)總排名前十名者頒發獎金如下:
總排名 | 男子組獎金 | 女子組獎金 |
第一名 | NT$ 15,000元 | NT$ 15,000元 |
第二名 | NT$ 12,000元 | NT$ 12,000元 |
第三名 | NT$ 10,000元 | NT$ 10,000元 |
第四名 | NT$ 9,000元 | NT$ 9,000元 |
第五名 | NT$ 8,000元 | NT$ 8,000元 |
第六名 | NT$ 7,000元 | NT$ 7,000元 |
第七名 | NT$ 6,000元 | NT$ 6,000元 |
第八名 | NT$ 5,000元 | NT$ 5,000元 |
第九名 | NT$ 4,000元 | NT$ 4,000元 |
第十名 | NT$ 3,000元 | NT$ 3,000元 |
- (四) 挑戰組(12.5km)分組排名前三名者頒發獎金如下:
分組排名 | 男子分組獎金 | 女子分組獎金 |
第一名 | NT$ 3,000元 | NT$ 3,000元 |
第二名 | NT$ 2,000元 | NT$ 2,000元 |
第三名 | NT$ 1,000元 | NT$ 1,000元 |
- (五) 請於領獎時附身分證影本,非本國籍人士,須繳納護照影本,凡得獎者之獎金超過新台幣20,010元以上之國內選手須依稅務法負擔10%之所得稅;外籍人士依稅務法無論金額皆須負擔20%所得稅。
- (六) 活動當日08:30前未領取獎盃及獎金,視同放棄領獎權利。
- 十六、成績證明:
- (一) 挑戰組(12.5km)於規定時內完賽者,請掃描號碼布上「成績查詢」QR CODE 查詢完賽成績及下載電子成績證書,若成績有問題則請於活動當日上午08:30前至成績問題處理區確認,當日如未提出異議恕不處理。
(二) 為鼓勵於規定時間內完成挑戰組(12.5km)與休閒組(3km)之選手,完賽後將發放完賽獎牌;反之,如未完成比賽將無法領取完賽獎牌。
(一)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 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
- 不遵守裁判引導者。
- 未將號碼布別於身前。
- 嚴禁於比賽行進路線中攜帶寵物,推行娃娃車,滑行直排輪、滑板、滑板車。
- 本次活動使用晶片計時,請依規定將晶片繫妥於跑鞋鞋帶前端上,請勿將晶片放置於腰帶或肩帶中,以免晶片感應不良而影響計時,若無起、終點與檢查點感應時間紀錄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
- 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忙而獲利者(如搭車、扶持等)。
- 報名組別與身分證資格不符合者。
-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等)。
- 代跑者與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長宣布成績無效外,將於網路上公布代跑者與被代跑者姓名。
- 配戴2個或2個以上晶片者,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
- 重製/複製號碼布者。
- 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以田徑比賽規則有同等異議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 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30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交保證金NT3,000元由大會簽收並發給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則沒收保證金。
十八、晶片計時系統
十九、特別聲明與活動切結注意事項:
(一) 衣物保管:- 保管時間:2024年11月10日上午04:30至08:30止。
- 請將衣物交至寄物區保管,比賽結束後,憑號碼布至原處領取衣物。
- 禁止寄放物品:禁止寄放容易打翻或髒汙的飲料及食物、活體動物(如:狗、貓)、危險物品(如:打火機、爆竹等)及貴重物品。
- 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貴重物品遺失,一概不負責。
- 挑戰組(12.5km)使用晶片計時,請詳閱晶片使用說明,如因個人操作不當造成無成績者,本會一概不負責。
- 請小心保管報到物資,晶片、號碼布如有遺失恕不再補發,活動當天完賽物資發放皆憑號碼布領取,請選手務必攜帶。
- 隨身請攜帶身份證以備查。
- 賽事當天未能交回晶片者,逾期未繳回晶片者,請於晶片計時廠商之其他賽事退回保證金。
- 請考量自身體能,可於限制時間內完成者,再報名不同距離組別,安全第一。
- 參加本次活動者請注意身體健康,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歷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否則競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選手應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 大會裁判、醫師或交通安全管制人員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及道路安全,中止或暫停選手繼續比賽,選手不得有異議。
- 參賽選手無法於規定時間內跑完全程者,中途必須搭乘大會收隊車返回終點。
- 比賽進行期間,選手必須注意過往車輛與行人,以確保自身安全。
- 比賽前如遇颱風、集會遊行、空氣品質汙染超標等不可抗力之天災或人為因素,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擇期比賽、改用其他替代活動場地、替代路線或延長/縮短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
- 選手請勿借助他人或其他輔具幫助競賽,否則大會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 報名組別與身份證明資格不符者,大會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 賽道上設有檢查點(晶片感應地墊),選手必須從晶片感應地墊上方通過,若無起、終點與檢查點感應時間紀錄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請依出發時間出發,超過起跑時間10分鐘後,因安全因素大會有權限制其出發及不予計算成績。
- 各補給站前後皆設有垃圾桶,如有垃圾請投入垃圾桶內以維護環境清潔及選手安全。
- 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本賽會網站與刊物上暨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 為地球環保盡一份力,本賽事秩序冊之內容將不再提供選手名單。
- (一) 注意事項:
請各位跑友們視自己跑步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2個鐘頭吃早餐。對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有關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保因大會疏失所造成參與者意外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參佰萬元之公共意外責任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二) 承保範圍:
-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 A.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 B.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 2.投保金額:
- A.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300萬元。
- B.每一意外事故傷亡:新臺幣3,000萬元。
- C.每一意外事故財損:新臺幣200萬元。
- D.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金額:新臺幣3,400萬元。
- 3.特別不保事項:
- A.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 (三) 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如您曾發生過以下病況及以下疾病狀況,屬猝死高危險群,請諮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請勿勉強參加。(1)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悶、胸痛) (2)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 (3)不明原因頭暈 (4)突然失去知覺(5)高血壓(>140/90mmHg) (6)心臟病 (7)腎功能異常 (8)糖尿病 (9)高血脂(總膽固醇值>240mg/Dl) (10)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 (11)癲癇。
- 二十一、個資法與肖像權使用說明:
主辦單位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謹向您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二)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戶籍地址、身分證、電子信箱、肖像、影音等資料。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依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或本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 地區:本活動宣傳地區。
- 對象:本活動授權之相關主辦、承辦、協力單位、本會通匯銀行、本會業務委外機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主辦單位共同行銷或合作對象。
-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 得向主辦單位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主辦單位依法得酌收必要之成本費用。
- 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 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主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
(六) 您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指定之人得使用您的肖像、影音於相關廣告物件(包含但不限於官方網站、臉書、部落格...等),公開使用、利用、販售前條之影音、照片。本人並拋棄對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指定之人,對前開影音、照片之所有民事請求權及刑事告訴權。
二十二、選手一旦報名,視為同意本競賽規程的所有規定。
- 二十三、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