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11年暑期運動營
【彰化FUN暑假•運動遊學趣】
本府教育處111年6月27日核准修訂
一、目的:
(一)倡導假期健康休閒活動,建立健康生活型態。
(二)培養學生多元運動技能,提升健康體適能。
(三)啟發學生對運動的興趣,培養規律運動習慣,達到全民運動之目標。
二、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下稱本府)。
三、承辦單位:彰化縣(下稱本縣)體育班、基訓站或特色運動團隊學校。
四、活動日期:暑假期間(111年7月4日至8月19日),每班次為一日,上課日期於本府教育處新雲端及報名網站(筆記報名)公告。
五、活動對象:本縣國小學生,每班次原則招收30人為限,招收年齡請依承辦學校(各班次)實施計畫辦理之。
六、報名及繳費:
(一)活動費用:每人每班次新臺幣200元(不含手續費),內含保險費、午餐及活動專屬運動單品,所繳費用將繳入本府縣庫。
(二)報名時間:111年5月23日起至6月20日或額滿為止。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於期限內完成繳費始完成報名程序,未完成繳費程序者,視同放棄報名。另本活動不受理通訊報名。
(四)如參加活動者有其他健康狀況,請於報名資料補充告知,若為健康高風險者請先諮詢專業醫生判斷,確認自身健康狀況能夠參加,方可報名,報名並繳費後視同自願參加並自行負責。
(五)繳費方式:
1.超商代碼:線上報名時,選擇超商代碼繳費,即可取得一組繳費代碼CVSxxxxxxxxxxx (共14碼),請於三天內持此繳費代碼至四大超商多媒體事務機繳費,以完成報名程序,每筆訂單由報名系統另收新臺幣30元金流服務費。
2.信用卡:線上報名時,選擇信用卡繳費,您將會被引導至第三方支付服務頁面。請選擇您的信用卡類別(VISA 、 MasterCard 、 JCB),輸入信用卡卡號及有效期限後完成繳費,每筆訂單由報名系統另收取刷卡金額總額3%之處理費。
(五)每一班次上限30人,如已額滿,請自行選擇參加其他班次。
(六)可報名參加2班次(含)以上之活動,惟同一天不得報名多個班次。
七、參加贈品:每人每班次由本府贈送活動專屬運動物品。
八、辦理方式:
(一)由本縣體育班、基層訓練站或特色運動團隊學校負責承辦。開設項目及日期由承辦學校擇定。
(二)師資:由承辦學校之專任運動教練或具備相關證照之師資負責授課。
(三)請參加學童穿著運動服裝、運動鞋及個人所需用品(如:防曬乳),並確認參加的班別,是否須自備相關器材。
(四)活動流程:依承辦學校活動為主
時間 | 活動事項 |
08:00-08:30 | 報到(由家長載送至活動地點) |
08:30-09:00 | 相見歡、活動介紹及安全注意事項說明 |
09:00-12:00 | 專業運動課程(規劃3節課程) |
12:00-13:00 | 午餐、休憩時間 |
13:00-16:00 | 專業運動課程(規劃3節課程,含交流分享與回饋) |
16:00 | 賦歸(由家長接送返家) |
九、交通:請家長自行接送學生至活動地點及返家。
十、午餐:由承辦學校統一採購。(除二水國中4場非一日之攀岩課程,請自理)
十一、保險:由本府針對活動辦理日期及地點承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因需辦理相關保險,報名資料請務必填寫正確,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妥善保存。如報名並完成繳費,視同同意個人資料授權本活動使用及同意學童參加本活動。
※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或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加者投保每人新臺幣參佰萬元之公共意外險額度。(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一)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在本保險單載明活動地點範疇發生之意外事故(二)被保險人在活動地點範疇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十二、預期效益:
(一)建立學生健康生活概念,充實學生假期生活。
(二)提供學生學習各項運動的入門技巧,體驗運動的樂趣。
(三)強化自主運動能力,養成學生終身運動的習慣。
十三、防疫事項:
(一)活動當日請先測量參加學員之體溫,如有發燒、身體不適、疑似確診症狀者或活動日前2天內有接觸確診者或確診尚未解隔(快篩陽性)者,請勿前往參加活動。
(二)請參加人員務必配合校園防疫措施。
(三)活動期間無法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時,請佩戴口罩,並落實個人衛生防護。
(四)如有相關需要,請隨時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即時查詢疫情相關重要資訊。
十四、退費事宜:
(一)本活動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辦理。
(二)於111年7月3日提出「退費申請」者,一旦確認取消後,即喪失參加權及物資(活動贈品)所有權,取消報名之每張訂單將依前揭規定退匯7成報名費(每人每班次新臺幣140元)。退費申請成功者,本款項於111年7月31日前匯回指定帳戶。
(三)於活動當日參加學童因發燒、身體不適或疑似確診症狀且出示相關證明,方提出「退費申請」者,一旦確認取消後,即喪失參加權及物資(活動贈品)所有權,取消報名之每張訂單將依前揭規定退匯5成報名費(每人每班次新臺幣100元) 。請先於報到時間或第一節課前告知活動承辦學校,並在活動當日至本活動報名網頁點選「退費申請」頁籤及填報相關資訊,倘未能於活動當日執行任一動作,恕不受理退費事宜。退費申請成功者,本款項將於111年8月19日後一個月內匯回指定帳戶。
十五、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府修正補充之。